山东昊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7万吨/年加氢催化剂全硫化项目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以下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昊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7万吨/年加氢催化剂全硫化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昊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山东昊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全硫化装置,设置2条硫化生产线,购置加热炉、反应器、压缩机等设备,新建配套装卸车、空压站等公共设施,项目建成后全硫化加氢催化剂0.7万吨/年。项目不新增用地,其余均依托厂区现有公辅系统。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昊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总 联系电话:0533-7484748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自公告发布之日,公众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8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昊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