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富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山东富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山东富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富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化工园区支脉河路998号,高青化工产业园内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产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固废仓库/危废仓库、综合办公楼、消防泵房、门卫、箱式变压器、消防水池、地下事故水池;项目建成后年产200吨顺酐催化剂、3000吨浸渍加氢精制催化剂及2000吨催化剂载体。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Kpv6N53YFvlvG0W_XIz0A?pwd=i6rn 提取码: i6rn
纸质报告书: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山东富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查阅,查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化工园区支脉河路998号。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厂址周边5km)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进行下载,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公司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见下方联系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金总 电话:13853354547,邮箱:fuchibusiness@fuchitech.cn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 电话:0531-81795818转8011,邮箱:jn1608@126.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告开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富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