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要求,现就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根据《2024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4日9:00-11:30
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济南路195号淄博稷下实验学校教学楼一楼图书馆(自学校东门进入)
三、提交材料目录
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2024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可登录淄博市教育局招聘系统下载打印)。
2.经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可登录淄博市教育局招聘系统下载打印)。
3.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材料: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就业推荐表或由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含人员控制总量)内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目前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材料或笔试合格成绩材料(按照公告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现场资格审查还需提供相关承诺书(附件2)。
四、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说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单位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附件3)按规定要求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还应同时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5年2月13日10:00-2月14日10: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5年2月19日12:00起,至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淄博市教育局和淄博稷下实验学校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3-7985211
监督电话:0533-7985289
附件:
附件1:淄博稷下实验学校2024年紧缺人才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3:资格审查委托书.docx
附件4:同意应聘说明(式样).docx
淄博稷下实验学校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