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淄教人字〔2020〕1号)、《2025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将淄博市沂源县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025年淄博市沂源县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二、考察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公费师范生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定向淄博市公费师范生档案一般由淄博市教育局统一接收,根据选岗情况发放到各区县,特殊情况将通知个人进行档案调取。
2、提交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一份(可提前到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开具给派出所的公函;考生户籍所在地开通线上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线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友情提示:淄博市户籍的应聘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博警方”微警务下载并打印纸质版。注意,线上打印的材料需为彩色打印)。
3、个人鉴定,格式见附件4。由本人撰写并亲笔手写签名。个人鉴定材料在报送纸质版的同时,请将word电子版发邮件至yyjtjrsk@163.com邮箱(邮件以“学段学科+姓名+个人鉴定”格式命名,例:“初中语文王某某个人鉴定”)。
4、考察表,见附件5。具体填写要求见考察表内填写说明。
5、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请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将个人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清晰打印。(注意,线上打印的材料需为彩色打印)
上述材料,于2025年7月25日前,报送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2025年7月16日(星期三)早7:00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认定暂未发放的,请现场用手机出示报名网站认定状态查询页面,并提交截图打印件,证书到手后请立即交到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三种证件及其复印件,为便于保管请装在一个透明文件袋内)、《2025年沂源县省属公费师范生体检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提前填好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空腹到沂源县实验小学多媒体教室(沂源县鲁山路25号,阶梯教室在西办公楼与西教学楼之间连廊二楼)集合,不准迟到,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幼儿园岗位男性费用为370元/人、幼儿园岗位女性费用为380元/人、其他岗位不分男女费用均为350元/人,请各位考生按上述金额根据自身岗位携带相同数目的现金进行缴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2025年沂源县省属公费师范生体检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除特殊情况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1.2025年淄博市沂源县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2025年沂源县省属公费师范生体检人员信息登记表
4.个人鉴定材料
5.考察表及填表说明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