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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关于举办2023年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的通知 

看: 645次  时间:2023-10-08  分类 : 新闻资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素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将举办淄博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大赛有关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竞赛主题
人才引领·技能兴淄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淄博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三、参赛条件
在淄博市正式注册、登记备案或取得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参赛单位及参赛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赛单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参赛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年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或人力资源管理从业经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四、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主要为人力资源相关业务模块知识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具体要求详见《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参赛技术文件》(附件1),竞赛练习题库及相关资料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五、赛事安排
(一)初赛。以客观题的方式进行书面考试,考核内容为人力资源理论有关知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决赛。分为个人风采展示和案例分析两个环节,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第一环节:个人风采展示。选手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个人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借助视频或PPT脱稿陈述。本环节主要考查选手日常工作成果的积累和现场展示能力,在3分钟内完成。
第二环节:案例分析。选手现场抽签确定竞赛题目,现场作答,在5分钟内完成。
(三)竞赛时间。竞赛初赛、决赛阶段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
(一)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均合格者,按总成绩决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优胜奖若干。总成绩前3名选手,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二)获得竞赛成绩前3名的选手,经市级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程序选拔为“淄博市技术能手”。
(三)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合格且在竞赛中获奖的选手,按照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竞赛报名
(一)以各区县为单位组织报名。
(二)高新区各单位应于10月11日16:00前将《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2)和《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选手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及参赛选手二寸免冠蓝色背景电子照片(以姓名+单位方式命名,大小不低于2M)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因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参赛资格。
咨询电话:0533-3585280
报名邮箱:gxqjy@zb.shandong.cn
附件1: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参赛技术文件_1696731583599.docx
附件2: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报名表_1696731587171.docx
附件3:淄博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技能大赛选手汇总表-上报_16967315929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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